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4〕9号)等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审核审评、信用核查等程序,现将2025年清远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备注:本次公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为借款合同到期日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政策资助条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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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助类拟扶持名单
2.项目类拟扶持名单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