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确保2023年您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请关注以下征缴政策并及时参保缴费。
●2023年度清远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度清远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共619元),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参保人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费用。逾期未缴费的不能享受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粤税通”等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具体操作如下:
("粤医保"小程序缴费,点击播放视频)
("粤税通"小程序缴费,点击播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