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27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6-15

  〔B〕

  〔主动公开〕

  清医保待函〔2021〕49号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273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芙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省社保医疗费用统一结算机制,破解群众异地备案就医困局的建议》(第202102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省和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是由中央领导亲自部署,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划和建设。广东省是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第一批上线省份,我市于2021年3月18日成功上线,预计今年6月底前全省21个地市全面完成上线工作。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全国统一语言、统一标准,届时,全省医保将全面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互通”。

  二、医保信息系统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划和建设,因此,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由国家层面统一制定,省和市无权限另行规定就医备案流程,全国医保经办部门需统一使用国家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和费用结算,我局将按照国家规定,不断完善和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三、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监管形势较为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于2021年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条例已建立健全基金使用监管机制,异地医疗服务行为由就医地进行监管,并对医保基金监督使用、强化监管、骗保和违法行为的惩处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结算比例分配不均的问题,是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存在的客观事实,一定时期内不法解决;国家医保政策要求参保人方便就医,参保人根据病情需要等实际情况有权选择就医地;目前,全国共有5万多家医疗机构实现互联互通“一站式”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要求,今年内将全面推行异地门诊“一站式”直接结算。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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