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和门诊特定病种处方流转管理的实施细则》(清医保综〔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经评估,现将新增拟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协议管理的4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 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定名单有异议,请向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清远市连江路53号宏辉大厦501
联系电话:0763-3380551
附件:清远市新增拟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清远市新增拟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