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文件规定,经核查,同意广研口腔诊所变更相关信息的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代码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1
广研口腔诊所
H44180201307
法定代表人
李秋霞
曾晓锋
主要负责人
张鹏
蒋英良
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