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文件规定,经核查,同意清远中大口腔医院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状态变更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文件规定,经核查,同意清远中大口腔医院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状态变更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代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申请事项 |
1 | H44180201249 | 清远中大口腔医院 |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一路1号(A座) | 解除医保协议 |
2 | P44180201933 | 清远市清城区君宁药店(个人独资)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广清大道759号米娅新城湖景苑8幢首层商铺17号 | 中止医保协议 |
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