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远新凤城医院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2MA4W906D7G | 法定代表人 | 林**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清远新凤城医院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件 | ||||
决定文书名称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医保当罚字〔2022〕8号 | ||
违法依据 | 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第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人民币捌佰壹拾叁元伍角捌分(¥813.58),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0.081358(万元) | ||||
罚款金额 (万元) | 0.08135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7-15 | 执法主体名称 |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