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远市海月医药服务有限公司中心门诊部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2757862745K | 法定代表人 | 陈**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清远市海月医药服务有限公司中心门诊部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件 | ||||
决定文书名称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医保当罚字〔2022〕7号 | ||
违法依据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第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元陆角柒分(¥1350.67),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0.135067(万元) | ||||
罚款金额 (万元) | 0.135067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7-15 | 执法主体名称 |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