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远清城养和医院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441802MJM3503334 | 法定代表人 | 李**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清远清城养和医院涉嫌违法违规合作医疗保障基金案件 | ||||
决定文书名称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医保当罚字〔2022〕9号 | ||
违法依据 |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第一、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肆元肆角伍分(¥2544.45),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第一、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六)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0.254445(万元) | ||||
罚款金额 (万元) | 0.25444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7-15 | 执法主体名称 |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