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陈**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关**件 |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清医保清城罚字〔2023〕11号 | ||
违法依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根据2023年省医疗保障基金交叉检查组移交的清**涉嫌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线索,经核查,清**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 ||||
处罚依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七)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421.835138(万元) | ||||
罚款金额 (万元) | 421.83513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13 | 执法主体名称 |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