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柯** |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关**件 |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清医保罚字[2025]3号 | ||
违法依据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 ||||
违法事实 | 清**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4.059996(万元) | ||||
罚款金额 (万元) | 4.059996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2-26 | 执法主体名称 |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