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5号)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