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米大楼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刘海峰 提出的 亚米大楼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4号小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4-15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6109平方米,须按《清远市科技园(百嘉)控制性详细规划》无偿预留市政道路用地592.83平方米、高压走廊防护绿地1545.48平方米,剩余建设用地3970.6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B11),容积率≤2.3(计容建筑面积≤9132.6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4.4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