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钜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6856.3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清远钜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6856.37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钜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钜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6856.3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4-09
项目概况: 根据《清远市龙湾电镀定点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工业项目申请变更建筑系数、容积率的专题的批复》(清府函〔2017〕47号),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同意变更规划条件: 1、总用地面积6856.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M3),0.7≤容积率≤2.8,30%≤建筑密度≤60%,30%≤建筑系数≤6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米; 2、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3、建筑退让道路或用地红线、建筑间距、消防等须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4、作废2017年12月19日核发的7028.3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案卷编号:用地许可C2017-0220)及相关附件。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