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周田工业园17354.3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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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1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周田工业园17354.35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周田工业园17354.3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周田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4-01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17354.35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为1510.03平方米,公园绿地(G1)面积15844.32平方米,容积率≤0.05,建筑密度≤5%,绿地率≥65%,建筑限高12米。 2、需配套公共配套:垃圾收集站一处(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通信基站一处,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80平方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