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批后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城区十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19-12-12
项目概况: 方案总平面调整:总用地面积1854.79㎡,布置了1栋11层学习活动场所及1层地下室,建筑高度39.2米,总建筑面积7744.32㎡,容积率3.46,停车位29(地面室外13,室内7,地下9)。本次方案调整内容为:1、原设计的电梯为封闭电梯,现更改为弧形观光电梯;2、调整首层消防控制室出入口方向;3、更改开窗形式,原窗户为普通平开窗,现更改为飘窗,窗台增加空调百叶;4、调整层高,原首层4.6米保持不变,二至十层调整为3.2米,十一层调整为5.5米。建筑面积增加39.73㎡,计容建筑面积增加39.67㎡,车位数保持不变,建筑高度不变。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