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新县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3971.2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核发清新县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3971.2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 提出的 核发清新县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3971.2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第十四村民小组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3-20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为3971.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1),1.0<容积率≤4.09,3971.21㎡<计容建筑面积≤16242.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m,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5%; 2、配建文化室一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一处,物业管理中心一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具体需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 3、根据《清远市城市风貌规划》,飞来湖风景区范围内建筑以传统岭南风格为主,主色调灰色。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