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28号区5916.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28号区5916.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28号区5916.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城区28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3-20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为5916.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1)),1.0<容积率≤3.5,5916.2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707.02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地上建筑限高100米,可兼容商业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5%。 2、公建配套:需配套物业管理用房1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具体需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垃圾收集点若干(服务半径≤70米)、文化室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