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33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33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33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镇县城二十二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3-20
项目概况: 1、用地面积35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的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0%),1<容积率≤3.1,35333<计容建筑面积≤109532.3,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2、配套垃圾收集点若干(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220平方米,配建室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根据《技术管理规定》,配电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21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