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县太和供水有限公司3782.5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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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0
清远市清新县太和供水有限公司3782.5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县太和供水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县太和供水有限公司3782.5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镇二十七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3-20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3782.57平方米,城市道路面积1453.21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2329.36平方米。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地上建筑限高≤36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