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田心村委会大墩坪19979.3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田心村委会大墩坪19979.3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田心村委会大墩坪19979.31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田心村委会大墩坪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3-20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为19979.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指标:1≤容积率≤3,30%≤建筑密度≤55%,15%≤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配套:微型消防站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污水处理池1处。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3、建筑退让道路或用地红线、建筑间距、消防等须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4、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在实施建设时,在符合上述规划条件同时须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行业类别要求的容积率下限。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