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39376.36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0-03-05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39376.36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39376.36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3-05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0年3月核发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如下: 1、总用地面积为39376.36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7569.2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为1807.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 2、公建配套设施:文化室一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公建配套可结合周边地块一并设置。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