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淑仪住宅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张淑仪 提出的 张淑仪住宅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城区横荷百加集镇扇尾新村11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3-05
项目概况: 总用地面积58.9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56.97平方米,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均为227.88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3.65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