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谭碧仪、谭敏玲、郭苑露、神泳、罗清霞、胡丽晖、王静 提出的 幸福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下廓街双孖塘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2-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1.基底面积736.91平方(与原方案保持一致),总建筑面积6867.24平方米(与原批出方案增加98.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5246.31平方米(与原批出方案增加0.01平方米)。 2.负一层建筑面积由339.65平方米增加至437.85平方米(与原批出方案增加98.2平方米),增加面积部分为地下消防水池; 3.首层基底面积不变,减少商业面积,在原商铺位置划出24平方米作为消防控制室; 4.微调二至八层建筑面积,二、三层车库建筑面积由1504.38平方米增加至1504.72平方米(计容面积由529.6平方米增加至529.7平方米),四至八层计容建筑面积由3746.8平方米(每层749.36平方米)减少至3731.45平方米(每层746.29平方米)。九层计容建筑面积由441平方米增加至456.31平方米。 5.屋面改为部分中空,并加一处建筑面积8平方米(计算半面积)、高度1.2米的电梯井道。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