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龙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13302.73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龙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龙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13302.7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A6、A7之五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2-10
项目概况: 根据最新修编的地块控规,项目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同意核发规划条件: 1、总用地面积13302.73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302.7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0.7≤容积率≤1.5,40%≤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8米。 2、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3、建筑退让道路或用地红线、建筑间距、消防等须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4、原规划条件(案卷编号:规划条件C2014-0014)作废。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