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太和镇乐园村民委员会2963.86平方米范围内81.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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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6
核发太和镇乐园村民委员会2963.86平方米范围内81.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土地利用管理股 提出的 核发太和镇乐园村民委员会2963.86平方米范围内81.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村委会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1-06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11月申请核发用地规划条件,意见如下:报来81.5平方米地块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村委会2963.86平方米用地范围内,本次用地规划条件按2963.86平方米用地(案卷编号:用地许可C2019-0067)规划条件要求执行,不再重新核发规划条件。本次报来地块需与周边地块合并开发建设,不得单独开发。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