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蓝湾花园总平面(建筑)(小区市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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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2
天湖蓝湾花园总平面(建筑)(小区市政)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天湖蓝湾花园总平面(建筑)(小区市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田龙社区居委会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06-12
项目概况: 天湖蓝湾花园总平面(一期):总用地204946.09平方米,本期用地面积93014.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0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35万平方米,设置12班幼儿园,1处垃圾收集站,1处肉菜超市,1处文化活动站,1处(两委)纺织部和居委会,1处综合维稳工作站,1处公共厕所;地下建筑面积7.47万平方米。(详见附图)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