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清远市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田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孻尾岗之九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0-12-25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条件:用地面积为20211.23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16329.64平方米,基底面积4967.2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54229.1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0285.04平方米,绿地面积≥4138.17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90.15米。折合1.0<容积率≤3.32,建筑密度≤30.42%,绿地率≥25.34%,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20%。配套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站一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居委会一处。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