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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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5
档案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提出的 档案楼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33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1-15
项目概况: 现批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使用性质为办公及档案库,基底面积183.11㎡,总建筑面积616.47㎡,计容建筑面积571.47㎡,不计容建筑面积45㎡(架空层),地上3层,建筑高度11.3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