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花园三期9-1#、9-2#楼,10-1#、10-2#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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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4
保利花园三期9-1#、9-2#楼,10-1#、10-2#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兴海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出的 保利花园三期9-1#、9-2#楼,10-1#、10-2#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太和镇县城三十四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2-24
项目概况: 1、保利花园三期9-1#、9-2#楼:建筑基底面积103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04.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501.06平方米,地上34层,建筑高度98.9米。2、保利花园三期10-1#、10-2#楼:建筑基底面积9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976.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976.72平方米,地上34层,建筑高度98.9米。3、规划条件核实合格,核发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