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香海彼岸(北地块)7#、8#楼、9#、10#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告
时代香海彼岸(北地块)7#、8#楼、9#、10#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时代香海彼岸(北地块)7#、8#楼、9#、10#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太和镇城区三十一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2-24
项目概况: 1、时代香海彼岸(北地块)7#、8#楼:建筑基底面积1188.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674.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0744.54平方米,地上34层,建筑高度98.15米。2、时代香海彼岸(北地块)9#、10#楼:建筑基底面积1197.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955.0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1014.3平方米,地上34层,建筑高度98.15米。3、时代香海彼岸(北地块)7#、8#楼、9#、10#楼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同意核发合格通知书。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