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新县禾云镇鹿田村村民委员会大湾第二、第三村民小组48559.0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29
发布时间:2021-02-24
核发清新县禾云镇鹿田村村民委员会大湾第二、第三村民小组48559.03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新县禾云镇鹿田村村民委员会大湾第二、第三村民小组48559.0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禾云镇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2021-02-24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48559.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0.7≤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55%,30%≤建筑系数≤55%,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项目已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