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焕新93.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1-02-24
黄焕新93.29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黄焕新 提出的 黄焕新93.2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龙颈镇珠新街1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2-24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为93.29㎡,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用地性质(B1)商业用地;1<容积率≤3.21,建筑密度≤100%,层数:3层,建筑限高10米。计容总建筑面积≤299.87平方米,可兼容性质计容面积≤93.29平方米,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31.1%。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