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下五村民小组4677.8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下五村民小组4677.83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民委员会下五村民小组4677.83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新宁路南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2-24
项目概况: 1、总用地面积为4677.8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2)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1),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5%,1.0<容积率≤2.16,4677.83㎡<计容面积≤10085.73㎡,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m。2、需配套物业管理室一处,建筑面积≥50㎡,具体需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垃圾收集站点,服务半径≤70米;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要求首期建设,并有对外独立出入口,需无偿移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