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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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1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的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新基村民委员会辖区内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01
项目概况: 同意合并不动产权证并根据《石角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为70914.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0.7≤容积率≤2.5,35%≤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