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蓝湾G1号幼儿园、G2号值班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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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5
雅居蓝湾G1号幼儿园、G2号值班室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联统摩托车机电有限公司 提出的 雅居蓝湾G1号幼儿园、G2号值班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县太和镇清和大道西50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25
项目概况: G1号幼儿园于2020年10月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筑基底面积986.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83.71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高度11.9米(室外地坪0.3米),现场与已批方案基本一致。G2号值班室于2020年10月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筑基底面积29.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32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3.4米,现场与已批方案基本一致。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