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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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5
住宅楼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曾国球 曾路金 曾应连 曾记忠 提出的 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城区一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25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0年6月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筑基底面积104.27㎡,总建筑面积834.57平方米,地上7层,建筑高度20.95米,现场与已批方案基本一致。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