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岭背村2378.87平方米、175.7平方米、3337.85平方米等五宗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岭背村2378.87平方米、175.7平方米、3337.85平方米等五宗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岭背村2378.87平方米、175.7平方米、3337.85平方米等五宗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旧村、岭背村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25
项目概况: 一、2378.87平方米用地:其中规划道路用地面积23.37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355.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二、175.7平方米用地:其中农林用地98.15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77.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三、3337.85平方米用地: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337.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四、600.47平方米用地:其中农林用地151.77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448.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五、149.64平方米用地: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9.6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