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新县太和镇乐园村民委员会杨一村民小组142.9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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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5
核发清新县太和镇乐园村民委员会杨一村民小组142.98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土地利用管理股 提出的 核发清新县太和镇乐园村民委员会杨一村民小组142.98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村民委员会杨一村民小组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2021-03-25
项目概况: 142.98平方米地块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村委会杨一村民小组9537.18平方米用地范围内,用地规划条件按9537.18平方米用地(案卷编号:用地许可C2019-0046)规划条件要求执行,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3.5,9537.18㎡<计容建筑面积≤33380.13㎡,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m。
项目已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