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云街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669.0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云街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669.07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云街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669.0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府前路旁、镇政府东南面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25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0年8月批出,位于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府前路旁、镇政府东南面,具体指标如下:1、总用地面积669.0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594.07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1.0<容积率≤2.5,594.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85.18平方米,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m。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