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综合楼A栋、师生饭堂加建及连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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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5
实训综合楼A栋、师生饭堂加建及连廊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提出的 实训综合楼A栋、师生饭堂加建及连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清四公路165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2021-03-25
项目概况: 实训综合楼A栋于2021年3月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筑基底面积85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96.29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496.29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17.4米,现场与已批方案基本一致。师生饭堂加建及连廊于2021年3月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筑基底面积8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24.51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624.51平方米,地上2层,建筑高度9.3米,现场与已批方案基本一致。
项目已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