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继华、周锡华、周建华、周耀初、周启贤、黄国强183.5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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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5
周继华、周锡华、周建华、周耀初、周启贤、黄国强183.55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周继华、周锡华、周建华、周耀初、周启贤、黄国强 提出的 周继华、周锡华、周建华、周耀初、周启贤、黄国强183.55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太和镇一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25
项目概况: 项目于2020年7月批出,位于清新区太和镇一号区,具体指标如下:1、总用地面积为183.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1.0≤容积率≤7.96,183.55平方米≤计容面积≤1461平方米,可兼容性质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5%,建筑密度≤100%,建筑限高30m。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