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滨源水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清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龙颈镇、山塘镇、浸潭镇、石潭镇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24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龙颈镇、山塘镇、浸潭镇、石潭镇污水处理厂用地分别用于清远市清新区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用地性质均为排水设施用地(U21),具体如下:1、三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矮车村委会大桥山深坑边,申请用地面积4883.72平方米;2、龙颈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北村委会新围村,申请用地面积2022.47平方米;3、山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新兴村委会一村,申请用地面积2386.11平方米;4、石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大洛村委会磨三村107公路旁(石潭中学对面),申请用地面积4548.9平方米;5、浸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芦苞村委会天潭,申请用地面积11296.98平方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