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综合楼B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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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6
实训综合楼B栋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提出的 实训综合楼B栋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清四公路165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26
项目概况: 实训综合楼B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建筑占地面积75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4.96平方米,层数4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7.4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