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海边村1624.66平方米、旧村、蒲木村1804.15平方米、海边村2909.82平方米、海边村603.5平方米、旧村、蒲木村2872.99平方、旧村、蒲木村4145.33平方米、军营村5421.43平方米、旧村、蒲木村297.86平方米、旧村65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1-03-30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海边村1624.66平方米、旧村、蒲木村1804.15平方米、海边村2909.82平方米、海边村603.5平方米、旧村、蒲木村2872.99平方、旧村、蒲木村4145.33平方米、军营村5421.43平方米、旧村、蒲木村297.86平方米、旧村650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海边村1624.66平方米、旧村、蒲木村1804.15平方米、海边村2909.82平方米、海边村603.5平方米、旧村、蒲木村2872.99平方、旧村、蒲木村4145.33平方米、军营村5421.43平方米、旧村、蒲木村297.86平方米、旧村65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海边村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3-30

                                      

 

项目概况: 9宗地均于2021年3月批出,位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海边村、旧村、蒲木村、军营村,具体指标如下:1、总用地面积1624.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1624.6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355.76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2、总用地面积1804.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11,1804.1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02.61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3、总用地面积2909.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2909.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219.24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4、总用地面积603.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60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75.08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5、总用地面积2872.9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11,2872.9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189.02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8米;6、总用地面积4145.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0.1,计容建筑面积≤414.53平方米,建筑密度≤5%,绿地率≥90%,建筑限高12米;7、总用地面积5421.43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1799.2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622.16平方米,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45,3622.1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252.13平方米,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8、总用地面积297.86平方米,其中农林用地270.83平方米,建设用地27.03平方米,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1.0<容积率≤1.11,27.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平方米,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9、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S1),总面积650平方米,道路宽度12米,长约83米,道路横断面为2.5(人行道及绿道)+3.5(机动车道)+3.5(机动车道)+2.5(人行道及绿道)。

 项目已批出。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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