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燃气应急中心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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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1
清远市燃气应急中心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提出的 清远市燃气应急中心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人民三路47号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4-01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报来总平面方案修改,主要修改原因为:原3#电房、4#泵房取消,修改为3#配电与消防用房,且修改后3#位置布局及单体方案进行调整,总平面方案基底面积指标增大、计容面积指标减小。方案布局可满足规范要求,且未突破规划条件要求。详见附图。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