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80平方米、80平方米、12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80平方米、80平方米、120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80平方米、80平方米、120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4-13
项目概况: 3宗地均于2020年11月批出,位于清远市清新城区环城路南,具体指标如下:1、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616平方米,1<容积率≤7.7,建设密度≤100%,建筑限高30米,建筑层数≤7层。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664平方米,1<容积率≤8.3,建设密度≤100%,建筑限高30米,建筑层数≤7层。3、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计容总建筑面积≤966平方米,1<容积率≤8.05,建设密度≤100%,建筑限高30米,建筑层数≤7层。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