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周田工业园2733.22平方米、6220.13平方米、4845.56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周田工业园2733.22平方米、6220.13平方米、4845.56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周田工业园2733.22平方米、6220.13平方米、4845.56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周田工业园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4-13
项目概况: 3宗地均于2020年8月批出,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周田工业园,具体指标如下:1、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2733.22平方米,道路宽36米,长约180米,道路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及绿化带)+3.0米(非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18.0米(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3.0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及绿化带)。2、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6220.13平方米,道路宽36米,长约365米,道路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及绿化带)+3.0米(非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18.0米(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3.0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及绿化带)。3、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4845.56平方米,道路宽36米和20米,长约700米,其中36米道路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及绿化带)+3.0米(非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18.0米(机动车道)+2.5米(绿化带)+3.0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及绿化带);20米道路横断面为:3.0米(人行道及绿化带)+14.0米(机动车道)+3.0米(人行道及绿化带)。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