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回澜中学47963.9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
发布时间:2021-04-13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回澜中学47963.97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回澜中学47963.97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354省道北面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4-13
项目概况: 根据《清新区十二所镇区范围外学校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太和镇回澜中学》,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核发用地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47963.97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3.59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47960.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0.4≤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每100个学生需配套2个标准停车位,规划用于建设60班中学。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