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峰蓝湾花园-2座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批后公告
来源: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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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5
御峰蓝湾花园-2座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清远市清新区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的 御峰蓝湾花园-2座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新区太和镇县城五十四号区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
、清远日报
、其他
2021-04-15
项目概况: 同意御峰蓝湾花园-2座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建筑占地面积971.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28.0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734.32平方米,地上26层住宅,建筑高度78.22米。
项目已批出。
附图: